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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研究


第7期

(总第 531 期)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研究室

天津市津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02年6月28日

刘树起区长批示: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大趋势,研究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发挥人的积极性的重要环节。区人事局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先搞试点。各级人事部门都要认真对待,把改革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乜金荣 孙兆彬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对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彻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分配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在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才能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事业单位内在的巨大潜力,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 我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运行情况
我区共有328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的128个,差额补助的136个,自收自支的64个,共计职工6263人,占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数的79.2%。教育和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有101个,共计5600人,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90%。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中专校,在分配制度方面将基本工资构成中的30%部分和未纳入奖金、目标奖捆起来集中使用,实行二次分配,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方法。这种分配方式运行了几年,从总的效果来看,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卫生系统以咸水沽医院为试点,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他们本着取消经济指标,缩小核算单位,打破大锅饭,拉开分配档次,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向临床科室、临床医生和责任风险大的责任人倾斜,实行效益工资制,把应发工资的30%作为效益工资,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后,发放效益工资。
其它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展不大,一直维系着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分配制度。这些单位仍然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缺乏按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发挥。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心理上不平衡,有跳槽现象。
二、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 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缺乏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由于国家和天津市都没有具体的政策,事业单位缺乏政策依据,不会改,改革力度不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采取比较保守的办法,按照九三年工资改革政策,允许拿出基本工资的30%搞活内部分配,制定了一些政策,使单位的职工有所受益。效益差的单位由于资金困难,担心改革造成收入失衡,出了问题自身难以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改。
(二)传统观念的转变比较困难。分配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人们的"铁饭碗"思想不易转变。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分配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改革不可避免使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冲击,造成不稳定。有些单位领导积极性不高,怕麻烦、怕得罪人,缺乏创新意识,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缺乏全面的认识,对本单位的发展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只顾眼前利益,看不见长远利益。觉得"大锅饭"平均主义,虽然人们没有积极性,但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对改革的前途忧心忡忡,目前,有些事业单位已经到了不改革就没有发展的境地。
(三) 部分人工资收入水平降低。一些公益性的事业单位,除了财政拨款外,没有其它收入。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后,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一部分人的工资水平确实可以得到提高,但必然也有部分人的工资水平降低,特别是对于一些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由于内退、待岗、转岗后工资福利待遇降低,心理上会产生一些不平衡。
(四) 改革不彻底,不深入,没有充分调动积极性。有的单位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后,在某些方面确实产生了激励作用,但改革力度较小,不够深入,还没有完全营造出拴心留人的环境。人才流失现象仍然存在,而到外省市招聘人才,又有一定的困难,其主要原因就是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在人才竞争方面始终处于劣势。
三、 对我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
1、研究制订政策,建立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改革政策的制定,用政策来规范改革行为。我们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关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特别是《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意见》、《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加快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2、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彻底破除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分配模式,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主、灵活、监督相统一的分配机制和办法。目标是建立以分配制度为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吸引和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
在改革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 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确立自主分配权。事业单位可以在主管部门调控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自主制定分配办法。(3)重实绩、重贡献。打破身份、职级界线,把收益与贡献、业绩和效益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向做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倾斜。(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档案中记入工作人员经聘任或任命的职务所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和退休时,按档案记载的基本工资介绍工资和计发退休费。
3、 建立、放开、搞活内部分配制度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特点采取以下分配方式和办法:
(1) 岗位工资。按照工作岗位计发报酬,其标准按各岗位的责任、工作量和技术含量等因素来确定,可采取以最低岗位的工资额为基数,然后按比例系数或级差分档确定其他岗位工资标准。
(2) 协议工资。对从事重大工业 科技产品开发,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或其专业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并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可以试行聘期协议工资。协议工资依据被聘用人员专利、发明、承担项目水平以及聘用单位财力、市场价值等因素,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协商后以书面合同形式确定。
(3) 课时工资。事业单位中的教学人员根据授课时数、内容、水平确定其报酬。
(4) 年工资(年薪制)。以年初确定的目标和经济指标为依据,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报酬,主要适用于高新技术、行政管理、支柱性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单位提出确定岗位年薪的依据、上岗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岗位目标要求以及岗位人选的条件等,一般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确定上岗人员。年薪标准一般可为单位年人均工资的2至5倍,特殊和优秀人才可以高酬。
(5) 高新技术岗位津贴。设立高新技术岗位特殊津贴,比例定为标准工资的10%。
(6)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提成。科技成果转让的,应从转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30%奖励成果完成者。自行或合作转化科技成果的,在项目投产3至5年内,从该成果的年净收入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0%奖励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者(其中主要贡献人员所得不得低于奖励总额的50%)。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提高奖励比例,具体数额由单位与成果完成者或成果实施者双方商定。
(7) 税后利润提成。优秀人才每年为单位实现税后利润的,经有关部门认可,可以从利润中提成不低于10%的奖金。
(8) 高学历人才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协商,通过聘用合同设立,大学本科毕业的每人每月1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每人每月1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每人每月2000元左右,并随经济效益增长而提高。
(9) 重奖优秀人才。各行业、系统可设立"优秀人才奖",用于奖励科技创新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每人1至3万元。同时,鼓励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
4、 建立和完善对事业单位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制度
建立工资总量由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调控,分配方案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分别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备案的制度。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工效挂钩等工资总量分配管理形式。
工资总额包干主要在事业经费由国家定额(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试行,有静态包干和动态包干两种形式。静态包干是将工资总额包干与事业经费包干(或预算执行情况)相结合,在不增加财政经费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年度工资总额,单位包干使用,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工资由单位自主安排使用,促进精兵简政,一人多职,最大限度发掘人员潜能。可采取全口径工资总额包干,含部分津(补)贴的工资总额包干或标准工资包干等办法。动态包干是把工资总量的增减与单位经费自给率或单位创收指标联系起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多收多得,不断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工效挂钩主要在经费能够自给、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推行。坚持工资总量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本单位人均效益增长的原则,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的调控办法,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使之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具体方法主要有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或实现利税挂钩。对于亏损单位,其亏损程度不是资不抵债的,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额"挂钩,通过强化经营,增加创收,完成减亏指标。
对承担我区重大经济发展任务或为我区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在核定其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收入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考核审批,实行年工资(年薪制)的还需报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人事、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5、 以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重点,探索多种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模式
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按市场机制推进分配领域改革新的
起点和突破。它们在生产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各自的功能不同,贡献也不同。按照其各自所创造的价值参与收益分配是客观必然。
科研成果转化参与收益分配。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收益的实现形式上,制定出台"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按实际作用支付报酬"和"科技成果在一年后仍未能转让的,成果完成人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进入技术市场转化"等规定,为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提供政策依据。
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分配制度与其他改革一样,关键在于管理问题。许多单位的实践证明,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有赖于科学严谨的管理来保障和兑现,只有把改革分配制度与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制、聘用、承包合同制等管理要素有机结合,才能使分配制度改革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资金"入股"参与收益分配。根据社会事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一些事业单位可以组织职工以集资"入股"的方式筹措发展基金,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单位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按股分红。
四、 加强宏观管理,正确处理好分配制度改革中的几个关系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与综合配套改革的关系。改革的实践证明,纵向上,必须由点到面,从单项突进到总体配套,环环衔接,层层推进。横向上,事业单位机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等各个单项改革又必须是统一的,相互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有机整体。只有配套进行,才能达到互相促进,深化改革的目的。
2、 多元化的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的关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要彻底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强调"效率优先",同时又"兼顾公平"。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按照事业单位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总体要求,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发展后劲,同时做到随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职工工资。
3、 放开搞活与监督管理的关系。搞分配制度改革,要做到放开不放任,搞活不搞乱。在操作程序上要加强规范性和政策指导,提高有关部门和职工的监督力度。坚持在工资总额计划下搞好内部分配。事业单位的内部分配必须在市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计划之内进行,不得突破计划,否则会造成社会消费基金失控,带来社会分配不合理的矛盾。要强调规范分配行为,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的收入。结合对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资基金监察等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
4、 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要使大多数人受益,防止产生过大的受损面,以保持社会稳定。在改革中,重点克服难点问题,一是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如何进行分配制度改革;二是国家要求教育系统进行统发工资如何与分配制度改革相衔接;三是当国家出台调资政策和市里调整地区性补贴时,如何纳入分配搞活之中。对这些难点问题,必须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制定合理地分配方案,以避免改革产生的负面效应。
五、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人事部部长张学忠在全国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早改革早走入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占有有利部位,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们的传统观念向市场经济观念的快速转变,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增强自我生存的能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偿服务类和经济活动类的事业单位多开辟创收之路,以弥补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把单位搞活,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这就要求单位领导具备创新意识,具备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管理经验,具备解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鼓起勇气,承受短时期的阵痛,同舟共济,奋发向上,努力开创蓬勃发展的新天地。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在实施过程中,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条件和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逐步完善到位,以保证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我们建议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各试点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3、 抓好试点,具体指导,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由点带面,稳妥推进。试点单位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按照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试点单位。在确定试点单位时要充分考虑单位领导班子、职工队伍现状、经济效益等情况,确保改革在试点单位中能顺利进行。政府部门、主管部门深入基层,和试点单位一起认真研究政策,吸取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加强指导,确定出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分配方式,帮助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分配方案。在总结试点单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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