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规定申报职称须过电脑考试关
(2003年07月30日)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7、29),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开始,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据悉,2003年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9月份起为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各级评委会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个评审工作。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国家未开考的心电图、脑电图、理疗、病案等专业的卫技中、初级资格,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评审。
公安、国家安全两个系统今年全面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材料分别送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评审;公安中级及厅属单位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省公安厅组织评审;公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公安局组织评审;国家安全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省国家安全厅组织评审。
从今年开始,申报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小学教师(幼师)、艺术(不含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体育、工艺美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乡属(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作要求。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956年12月31日前(含1956年12月31日)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